奉獻社會 服務客戶 成就員工
社會為倍萊成長提供了廣袤的沃土,客戶為倍萊帶來了不竭的動力,員工為倍萊奉獻了無盡的價值。立足社會,心系客戶,倍萊將帶領全體員工一起在立體停車設備租賃業打下一片江山,讓立體停車設備行業因為我們的存在而發生改變。
城市停車設備應積極提倡多元化建設,鼓勵民間經營形式,著重提高公共停車設備經營的市場化程度。停車設備市場化經營是指城市停車設備的開發建設、管理經營業務全部或部分從政府轉移到民間手中,采用“市場化”原則經營。
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停車設備市場化建設經營可以考慮選擇以下模式:
(1)管理承包模式。將政府投資興建的停車設備以管理承包合同的方式交給承包商負責全面經營管理,也可通過組建合資企業或籌建股份制公司等形式建立停車設備的經營管理公司。政府角色從直接經營者轉為對承包這行為的監督人,同時保留對收費通知的審批權。大部分路外公共停車設備可以采用這種模式。
(2)服務承包模式。將公有停車設備的某些服務項目與專業服務,如收費、洗車、維持等以服務承包合同的方式交給承包商,按合同中確定的服務標準,監督服務水平,支付服務費用。路內停車設備、建筑物配建停車設備均可以采用這樣模式。
(3)完全市場化模式。停車設備完全由市場投資興建和經營管理,或將公有停車設備企業通過改制而成為市場化企業。可考慮允許經營者自定收費標準和買賣車位產權,政府保留監控權。公共停車設備可以由投資者經營,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停車管理企業經營。
采用前兩種模式時應注意兩點:一是要建立規范、嚴格的項目承包程序,招、投標必須公平合理,合同監督有力;二是承包合同中必須明確政府的權利、義務與承包商的職責、行為規范,還要有一個良好的、操作性強的收入分配方案,以兼顧公共利益和承包商利益。完全市場化模式應是將來的主要發展方向,公共停車設備終將在政府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完全由民間進行投資和經營,逐步形成投資、經營、回收的良性循環。